高明检测中心室内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4-12-31

1.招标条件

高明检测中心室内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检测有限公司高明检测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和信路18号的研发楼1-5层

2.2项目建设规模:1700万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业主或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本工程招标内容、规模和工程总投资额:1700万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7,044,841.64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合格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佛山市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中之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含三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含二级)。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开标当日未处于被系统锁定状态(提供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必须能显示项目负责人备案及锁定状态,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省住建厅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信息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 3 个月 2024 9月至     2024 11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5.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 C3 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3 个月2024 9月至2024 11)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 12 31 2025 1      8   日前通过邮件(邮箱:312460416@qq.com)办理线上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报名时收取,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仅限法定代表人亲自登记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业务咨询电话:0757-86225996

5.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不设置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 1    20 14 30 分。

7.1.2开标时间:2025 1    20 14 30 分。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1212室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投标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开标前将对以上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查核查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

10.其他

10.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陶瓷研究所检测有限公司高明检测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嘉富恒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榴苑路18号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厦1212室

编:528200                  编:528000

人:梁燕珍                  人: 胡小姐 陈小姐   

话:18929939203                    话:   0757-86225996   

真: /                    真:   /                      

2024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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